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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非亲生 养儿十年上法庭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4-20 20:41:54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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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津市的王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含辛茹苦独自抚养十年的爱子竟非自己亲生。看着亲子鉴定单,王某一怒之下将前妻苏某告上法庭,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变更抚养关系。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抚养纠纷案件。
王某与苏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取名小王。因双方性格不合,2006年登记离婚,小王跟随父亲共同生活。随着小王逐渐长大,周围的邻居开始闲言碎语,王某也觉得孩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便来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析结果,小王不是王某的生物学父亲。王某认为自己没有抚养小王的法定义务,且苏某明知小王非亲生子,故意欺骗长达十余年,给其造成巨大精神伤害,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苏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并将小王的抚养关系变更由苏某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抚养纠纷。苏某系小王的母亲,依法应承担抚养小王的义务。王某非小王父亲,对小王无抚养义务。对王某要求苏某抚养小王的请求,予以支持。小王的抚养费依法应由苏某负担,不应由王某负担。苏某一直未告知王某,小王非王某亲生或可能非王某亲生,违背了夫妻应当忠实的法定义务,致王某错将小王作为自己的儿子抚养多年,侵害了王某做父亲、配偶所享有的权益,给王某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根据侵权的过错、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再上诉。至此,一起因抚养非亲生子而引发的孽债最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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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苏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取名小王。因双方性格不合,2006年登记离婚,小王跟随父亲共同生活。随着小王逐渐长大,周围的邻居开始闲言碎语,王某也觉得孩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便来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析结果,小王不是王某的生物学父亲。王某认为自己没有抚养小王的法定义务,且苏某明知小王非亲生子,故意欺骗长达十余年,给其造成巨大精神伤害,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苏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并将小王的抚养关系变更由苏某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抚养纠纷。苏某系小王的母亲,依法应承担抚养小王的义务。王某非小王父亲,对小王无抚养义务。对王某要求苏某抚养小王的请求,予以支持。小王的抚养费依法应由苏某负担,不应由王某负担。苏某一直未告知王某,小王非王某亲生或可能非王某亲生,违背了夫妻应当忠实的法定义务,致王某错将小王作为自己的儿子抚养多年,侵害了王某做父亲、配偶所享有的权益,给王某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根据侵权的过错、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再上诉。至此,一起因抚养非亲生子而引发的孽债最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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