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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知名企业被“打假”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3-11 15:22:15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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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纪万昌(自称职业打假人士)诉称其于2010年12月1日斥资33960元购买被告高档休闲服装20件,其后经鉴定,发现实际成分与表示成分不符,即认为被告所售服装以次充好,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退还全部衣物,索赔一倍的购物款及检验费。
被告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接到传票后,委托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本案,本所指派韩文勇、席书旗、冯延强三位律师分别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三位律师在查明详细案情后,积极准备相关证据、为本案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
由于本案原告的特殊身份以及被告的知名度,本案庭审前备受各界关注。
2012年2月2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两被告据理力争,并提供了多份权威而确凿的证据以证明其所售衣服虽然标识有误,但实际成份比标识成份价值更高,性能更优。如果被告的观点成立,则原告所主张的欺诈事实肯定不能成立。在法庭调查阶段进入后半程时,原告纪万昌突然向法庭申请撤诉。法院当庭准许其撤诉,并向各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本所承办律师点评:涉案衣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不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质量瑕疵问题,而是实际成分比标示成分价值更高、性能更优的质量充盈问题。此种事实当然不能被盲目的定性为欺诈消费者。
某些媒体在报道本事件时,毫不顾及企业家经营品牌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未审先判,盲目、草率的采用一些赚人眼球的不当词句(比如“受害消费者怒告”……、希努尔“卖假”“难逃此劫”等)。此类媒体或许不明事理,也可能别有用心。这些报道不但误导了读者、网友,也损坏了企业的声誉,更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希望广大媒体引以为戒,在报道本事件时能够坚守新闻传播界的底限,保持客观、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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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的综合性事务所。自建所以来,本所始终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理念。经过不懈努力,本所不论在传统业务领域还是新兴业务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强大的律师服务团体本所律师均在全国优秀法学院校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是一批具有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同时本所聘请多名著名法学院校教授、金融专家、司法界知名人士为客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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