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5-5 21:04:34 人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鲁国资董监[2009]6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国资董监[2009]16号)规定,经中介机构自愿申请、省国资委审查、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确定了2013年至2016年省国资委备选库中介机构名单,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山东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附:
关于入选山东省国资委备选库中介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经中介机构自愿申请、省国资委审查,以下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2013年至2016年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1901房间;
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531-85103749
附件:入选山东省国资委备选库中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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