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如舜法意达元
服务热线:0531-83531503 83531502
最新公告:2019年6月成立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威海分所
+ 文章内容
是借款还是离婚经济补偿款?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4-25 17:25:46 人气:

      

       没有借款的事实却亲笔写下借条,且实际部分履行,问其原因,是为了让对方签字离婚。2013年4月15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伟偿付李梅人民币89000元。
   2008年4月15日,李梅与吴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所有夫妻共同债务归男方承担。为防备男方不偿还女方的兄弟姐妹的钱,男方另出具一张100000元的借条给女方;如果男方购了一套房给女方,则不要支付前面所说借条尚未支付的欠款,而先前已支付部分也不能要求退回,该借条自动作废,债务视同全部清结。”吴伟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支付了11000元,剩余89000元至今未付,李梅遂诉至法院要求吴伟支付89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李梅对这100000元借款的组成难以自圆其说,且自相矛盾。一会说这100000元包括了借其弟弟、妹妹的钱和银行贷款,一会说只是借其弟弟、妹妹的钱,不包括银行贷款。吴伟辩称这是为了让李梅同意签字离婚才写下的借条。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伟与李梅及李梅弟妹之间不存在借款的事实。虽然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借到李梅兄弟姐妹100000元,且向李梅出具了借条,但在庭审过程中,李梅对这100000元借款的组成难以自圆其说,且自相矛盾。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吴伟的答辩可以得出,这100000元应是吴伟给予李梅的经济补偿款。吴伟亲笔写下欠李梅100000元的借条,且已自愿实际部分履行,应该继续履行。据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上一篇: 国务院令第628号《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下一篇: 盗窃轮胎被发现 拔刀威胁变抢劫
舜元简介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的综合性事务所。自建所以来,本所始终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理念。经过不懈努力,本所不论在传统业务领域还是新兴业务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强大的律师服务团体本所律师均在全国优秀法学院校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是一批具有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同时本所聘请多名著名法学院校教授、金融专家、司法界知名人士为客座顾问……
申请律师执业登录听课
执业律师登录听课
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C座602室
电话:0531-83531503 83531502
传真:0531-83531502 邮编:250100
Email:shunyuanlawyer@163.com
舜元首页 | 舜元动态 | 舜元简介 | 精英律师 | 舜元案例 | 业务领域 | 舜元机构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www.shunyuanlawyer.com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鲁icp备07005292 号
热线电话:0531-83531502 83531503